导语 共济额度用完后,被共济人不能继续使用共济支付。共济人可追加设定新额度,被共济人也可使用本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医保家庭共济额度用完怎么办
一、额度用完不能继续使用
根据政策第十一条规定,共济人通过医保钱包为被共济人设定共济额度后,被共济人可使用该额度进行支付。一旦共济额度使用完毕,被共济人将不能继续使用共济额度进行就医购药或参保缴费。此时,被共济人需要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或现金等方式完成支付。
二、共济人可追加设定新额度
当原有共济额度用完后,共济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追加设定新的共济额度,为被共济人继续提供资金支持。政策第十三条规定,各省可结合实际情况设定共济额度转出频次和限额,因此不同地区对追加额度的频次和额度上限可能有不同规定。
三、额度使用按设定顺序
政策第十四条明确,各省可明确个人账户与医保钱包支付顺序。当被共济人有多笔共济额度时,按照共济额度设定的先后顺序使用。因此,被共济人在使用时应注意各笔额度的使用顺序和余额情况。
四、被共济人本人账户可支付
当共济额度用完时,被共济人如果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直接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如果是居民医保参保人,则需要使用现金支付。若被共济人本人也有个人账户且有余额,可优先使用本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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