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医保跨省共济资金可用于被共济人就医个人负担费用、药店购药个人负担费用,以及缴纳居民医保和长护险个人缴费。
职工医保共济资金能用来做什么
根据规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医保跨省共济资金可用于被共济人就医购药个人负担费用及参保缴费三大方面。
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
被共济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可使用共济额度支付。
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被共济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可使用共济额度支付。
三、缴纳居民医保和长护险
被共济人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可使用共济额度支付,且须全额支付。
四、费用结算方式
① 被共济人在参保地发生的医药费用,由被共济人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对账确认后支付
② 被共济人在异地发生的医药费用,按照异地就医现有规定结算
③ 被共济人参保缴费方式由所属省级医保经办机构与本省税务部门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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