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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注意事项+承诺书

导语 办理共济需签署承诺书确保真实性,共济额度不可二次转赠,未使用额度利息归属共济人。一个共济人可共济多人,无人数上限。

  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注意事项+承诺书

  一、建立共济关系须签承诺书

  根据政策第九条规定,共济人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省级医保服务平台或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建立共济关系时,都应当签署承诺书,对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这是办理共济业务的必要环节,共济人需如实承诺被共济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共济额度设定的准确性等事项。

  二、共济关系人数没有上限

  一个共济人可以与多个近亲属建立共济关系,一个被共济人也可以接受多个近亲属的共济。政策对人数没有设置上限限制,共济人可根据家庭实际需求灵活设定共济关系。需要注意的是,被共济人仅限于近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共济额度不可二次转赠

  政策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被共济人不得将获得的共济额度再共济给第三人。也就是说,共济额度仅限被共济人本人使用,不能再次转赠或共享给他人。这一规定确保了共济制度的合规性和资金安全。

  四、未使用额度利息归属共济人

  政策第三十二条规定,共济人为被共济人设定共济额度后,尚未使用的额度产生的利息归属共济人所有。这一点保障了共济人的权益,若被共济人未使用完共济额度,剩余额度及利息将返还给共济人。

  五、共济关系可自主解除

  根据政策第十条规定,共济人与被共济人在共济关系建立期间均可自主办理解除。通过APP解除时,被共济人尚未使用的共济额度会自动恢复至共济人个人账户。此外,当共济人或被共济人医保关系终止、发生跨统筹地区转移时,共济关系将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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