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太原市生育津贴自分娩之日起计发,参保女职工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10个工作日内发放。
太原市生育津贴自分娩之日起计发,参保女职工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参保女职工,逐步实现"即申即享"。
一、申领条件
生育前连续参保足额缴费满9个月,且至领取生育津贴时未断保的,可申领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参保女职工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申领方式
参保女职工生育后,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生育津贴申领申请。线上渠道可通过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线下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三、发放时间
生育津贴自参保女职工分娩之日起计发。医保经办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用人单位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一次性计发,灵活就业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按月计发。
四、申领材料
申领时需提供生育保险津贴申领表、本人身份证件、银行账户信息等材料,具体以医保经办机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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