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技术技能人才落户办理材料

导语 太原市户口迁入方式有合法稳定就业落户、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学历人员落户、在校大学生落户、技术技能人才落户。

  太原技术技能人才落户办理材料:

  1.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相关证书;

  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3.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申请人落户单位已设立集体户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同意落户介绍信;

  4.申请迁入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要求在亲友家庭户落户的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迁入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2)申请迁入亲友家庭户的,需提供亲友家庭户口簿及户主同意落户书面说明;

  5.申请人同时申请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身份证(16周岁以下不需要)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能证明亲属关系,或公安内部网可以查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结婚证或出生证)。已达法定婚龄子女需提供未婚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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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太原落户网上办理入口、了解办理指南(就业/住所/学历/大学生/人才落户),还有户口迁出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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