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社会公开招聘

导语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岗位等工作急需和结构性短缺人才,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6日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2024年度社会公开招聘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简称“中辐院”)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62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太原市,地处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园区,是我国唯一专门从事辐射防护研究与应用的综合性、多学科、公益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辐射防护、放射医学与环境医学、核应急与核安全、核环境科学、核设施退役与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等领域的科学研究、装备研制与技术服务,为“两弹一艇”的研制和国家航天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被誉为“核能卫士,安防先锋”。

  为持续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引进人才,增强科研创新动力,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岗位等工作急需和结构性短缺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范围

  招聘原则:因事设岗、以岗择人、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招聘范围:面向全社会招聘。具有核工业系统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

  1.研究室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放射生态研究方向/大气边界层研究方向/核环境模拟人工智能技术方向。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核电技术服务方向/药代动力学方向/放射性药物药理药效筛选方向。

  3.安全工程师:化工安全评价方向。

  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详见附件:

  附件1:《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2024年度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https://qr61.cn/oO1FUq/q1Dx76M

  附件2:《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2024年度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

  (https://qr61.cn/oGgsRo/qLo0WMY

  三、基本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政治立场坚定。

  2、热爱辐射防护事业,认同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自觉维护企业核心利益;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保密观念,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学历条件,熟悉与岗位相关的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熟悉本行业、本专业国内外情况,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操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廉洁从业。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接受报名:

  (1)存在重大政治问题的;

  (2)有犯罪记录的;

  (3)受司法机关或所在单位纪检、审计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所在单位党纪、行政处分,处于影响期内的;

  (5)与所在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6)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规定不得任用的情形。

  四、招聘流程

  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6日

  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报名人员需扫描报名二维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资料,包括:

  身份证;

  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

  相关资格证书;

  职称证书;

  报名表扫描件;

  重要业绩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审查通过,不符合者驳回,并注明驳回理由。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平台为院OA办公系统、山西慧聘网(www.sxhuipin.com),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只接受实名书面反映。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短信、电话通知为准。

  2、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拟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短信、电话通知为准。

  2、根据面试结果,按照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考察对象。

  3、各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面试通过人员。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拟招聘岗位人数2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对考察对象进行包含精细化背景调查、心理健康测评等方面的考察(具体内容,以通知为准)。

  (六)体检

  通过考察的人员,原则上提供满足各岗位要求6个月以内的体检报告。

  (七)录用

  履行院决策程序,研究确定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只接受实名书面反映。

  (八)入职

  对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示期结束办理入职手续。新录用员工原则上签订企业版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5年,试用期 3 个月。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凡与院正式职工之间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之一的,不得招聘到院入职。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在招聘过程中,经综合研判认为拟招聘岗位没有合适人选时,该岗位可作废。特殊人才可适当调整或简化招聘程序。

  (三)如发现以下情形,不予录用:

  1、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背景调查、心理健康测评、体检结果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

  2、伪造证件或杜撰本人背景资料的。

  3、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四)年龄、任职年限等资格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31日。

  六、咨询电话

  联系人:康老师 0351-2933505

  联系人:张老师 0351-22023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聘】可获取太原招聘信息查找入口、了解招聘会/事业编/国企/大厂/烟草/辅警/地铁/学校/医院/普工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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