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机场11月5日起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

导语 据国航公告,自2021年11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国航将恢复征收中国内地国内航线燃油附加。

  据国航公告,自2021年11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国航将恢复征收中国内地国内航线燃油附加。具体内容为:

  一、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为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为人民币20元。

  婴儿旅客免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免收,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费标准为10元/人。具体收取金额以系统自动计算结果为准。

  二、2021年11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1年11月5日(含)以后,不再补收。

  三、国际客票以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执飞吕梁机场航班的国航、东航、华夏航等航司都恢复征收燃油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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