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慢性病鉴定与复审通知
导语 慢性病是指不构成传染、具有长期积累形成疾病形态损害的疾病的总称。一旦防治不及,会造成经济、生命等方面的危害。
为保障医保慢性病参保患者医疗待遇及时享受,有效减轻医保慢性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及待遇享受,根据医保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2年度医保慢性病的鉴定及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患有规定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员(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
二、申报时间
工作日期间(具体以各定点医院的公告为准)。
三、申报资料
1.参保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近两年二级以上(含二级)住院病历及病种检查、化验报告等资料。对于一些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能够证明病情,且符合准入标准的,可不再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
3.慢性病本(慢性病即将到期的需提供)。
四、申报领本流程
1.新鉴定慢性病的参保患者:需持相关病史资料到人民医院或者中医院进行鉴定;
鉴定通过后:①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本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医保办领取; ②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慢性病本到政务大厅医保窗口领取。
2.慢性病本即将到期需要复审的参保患者:需持相关病史资料到人民医院、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站)进行复审。
复审通过后:①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本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医保办予以续期;②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慢性病本到政务大厅医保窗口予以续期。
五、注意事项
1.除结核(活动性)或者符合退出标准的病种外,其余病种均可参加复审。
2.对患有各种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尿毒症透析、支架或搭桥(仅限职工医保)等病种的参保人员,申请慢性病鉴定和复审不受上述时间限制,资料齐全,工作日期间即来即办。
3.精神类疾病的慢性病参保患者:鉴定复审流程同上,鉴定复审地点为平遥精神疾病安康医院(108国道南新庄村对面)、平遥县仁安精神康复医院(里村)。
2022年2月14日
以上政策如有变动,以医保部门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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