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困难群众可随时申报门诊慢性病
导语 11月18日,太原市医保中心发布消息,太原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门诊慢性病,今后可随时到参保地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申报。
11月18日,市医保中心发布消息,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门诊慢性病,今后可随时到参保地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申报。
这项保障政策的服务对象是我市参加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适用范围是定额门诊慢性病、非定额门诊慢性病及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对于定额门诊慢性病的患者,申报时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社保卡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原件(或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对于非定额门诊慢性病的患者,申报时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社保卡和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原件(或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对于就诊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社保卡,以及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出具的疾病诊断建议书。
市医保中心提醒患者,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的受理和鉴定工作由参保地县人民医院负责,医保部门不再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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