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12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始确认!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操作,一定要在本月内完成!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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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范围 |
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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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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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扣除方式 |
定额扣除 |
| 扣除标准 |
2000元/月/每个子女(定额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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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主体 |
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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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监护人)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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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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