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清徐县供暖报停条件+材料

导语 供暖是指向建筑物供给热量,保持室内一定温度,它是解决我国北方居民冬季采暖的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服务。

  报停

  (一)报停条件

  1、房屋须为分户独立系统;

  2、分户阀门完好可有效控制;

  3、建筑须经过一个以上供暖季正常供暖,无系统故障;

  4、报停的截止时间为当年9月25日前,逾期不予办理;

  5、在供热缴费大厅填写《报停申请单》;商铺、小二楼等需要整层报停的,填写《报停申请单》,经核查符合报停条件的,签订《报停协议》。

  (二)报停需提供的资料

  1、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办理报停的,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用户信息无变更的,上次报停时已提供的资料无需重复提供。

  (三)报停的办理和稽查

  1、符合报停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并缴纳基础热费;

  2、符合报停条件的,关闭分户阀门并拍照存档;

  3、公司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报停房屋的阀门状况,用户私自开通的,须补缴差额采暖费;用户破坏管道或阀门的,根据损害程度承担相应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暖】可获山西/太原市供热缴费入口、供暖通知、收费标准及供热时间、投诉报修/报停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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