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热力供热交费最新通知(每年更新)
导语 供暖是指向建筑物供给热量,保持室内一定温度,它是解决我国北方居民冬季采暖的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服务。
一、收费时间
2023年9月15日至
2023年11月15日
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
严格按照晋城市物价局[晋市价商字(2012)121号]文件规定进行收取。
收费标准具体为:
1.按面积收费:
居民住宅3.3元/月·平方米
公建建筑7.2元/月·平方米
2.按计量收费:
居民住宅热价:基础热费0.99元/月·m2;计量热价27.08元/GJ。
非居民住宅热价:基础热费2.16元/月·m2;计量热价59.09元/GJ。
根据《晋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计量用户供热前按面积预交热费,采暖期结束后按规定结算。因热量表出现故障不能准确计量的,按面积收取热费。
三、交费方式
1营业厅交费:用户可到以下营业厅进行现金、刷卡、转账缴费,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正常营业)。
兰花路营业厅:兰花路与新市东街交叉口西北角(市政公用集团热力分公司院内)。
西关营业厅:景西路与新市西街交叉口向西400米路南(区域供热八公司)。
2网点交费:以下银行所有网点均可交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山西银行、兴业银行、泽州农商银行。
3手机交费:
微信交费
具体操作步骤:搜索“晋城市热力有限公司”公众号——点击关注——点击“用户缴费”——输入用户编号点击“去缴费”或点击“在线缴费”——生成订单——完成缴费。
支付宝交费
具体操作步骤:进入支付宝——点击“更多”图标——点击“生活缴费”——选择“暖气费”——机构选择“晋城热力” ——输入用户编号——点击下一步“核对应缴金额、缴费单位、缴费户号及户名”,确认无误后——点击“立即缴费”。
手机银行交费具体操作步骤:点击手机银行APP(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山西银行、兴业银行、泽州农商银行),进入生活交费模块,输入相应信息完成缴费。
4上门收费:针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用户,可在9月15日至11月15日期间拨打收费服务热线2312512,为我们提供用热地址、用户名称、用户编码等信息,收费人员将在最短时间内提供免费上门收费服务。
四、热用户暂停用热相关的事宜
申报停暖条件及手续办理:
(一)具备报停暖的条件:
1、具备室外分户控制的热用户可申报停暖。
2、历年热费已结清,无欠费用户可申报停暖。
3、报停暖受理只接受本采暖期申报用户。不接受按月或其他方式申报。
4、上个采暖期及以前未用暖的热用户,在今年11月15日前未缴费的视为停供。
5、上个采暖期用热的热用户,本年度采暖期不用热的需办理停供手续。
(二)停暖手续办理:
1、已在我公司登记用户信息且符合报停暖申报条件的热用户,可通过关注“晋城市热力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入小程序点击申报停暖,按流程完成线上申报并缴纳基础热费办理报停暖手续。
2、现场报停需用户持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身份证原件等必要证件到公司用户服务中心大厅填写《用户申请停热登记表》,办理供热报停手续。
申报停暖时限及费用交纳:
(一)申报时限:
截至2023年11月15日 18:00 前,逾期不再受理,本供热期将按正常用热对待。
(二)费用交纳:
报停用户按规定缴纳 30%基本热费。
(三)报停生效:
1、在报停时限内办理手续并申报成功。
2、在报停时限内完成 30%基本热费缴纳。
报停相关事宜:
(一)已办理报停手续,但在供热期间需恢复用热的,需重新进行手续变更,按正常采暖标准,补缴 70%采暖费。
(二)办理停暖业务的用户必须做好自用供热管道的防冻措施,并自行关闭具备管控功能的分户阀门,保证管道无存水。
(三)供热用户办理报停手续后未经办理恢复供热手续的不得用任何方式私自开通供暖设施,经供热公司检查发现私自开通的,按窃热处理,在补缴全额采暖费的同时,并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如有疑问可及时拨打客服热线6660333、2312512、2040130进行咨询。
如有其它用热问题请拨打供热服务热线6660333
晋城市政公用集团热力分公司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