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北供暖报停条件+材料+时间
导语 供暖是指向建筑物供给热量,保持室内一定温度,它是解决我国北方居民冬季采暖的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服务。
热用户暂停用热的相关事宜
暂停用热(以下简称报停)应符合的条件
1、小区报停总面积原则上应控制在20%以内;
2、报停用户无历史欠费;
3、位于管道井的入户阀门已关闭或管道断开并用封条缠封完好,确保用热设施与供热系统有效、彻底分离;
4、报停用户已填写《停止供热协议书》且通过审批,同时已交纳基础热费(全额采暖费的30%)。
(二)申请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1、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报停用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属物业提出报停申请,填写《停止供热协议书》。报停用户及物业公司应共同确保报停房屋入户供、回水管道与供热系统已有效、彻底分离并用封条缠封牢固、完好;物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核,按我公司格式要求,统一整理汇总小区报停用户的停热信息,并在受理时间截止之前向我公司递交停热协议、报停用户身份证复印件及电子版报停用户信息汇总表,逾期未提供或资料提供不全的视为放弃停热,我公司按正常用热处理并收取全额采暖费;
2、太钢等公司直管小区,报停用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公司申请报停并填写《停止供热协议书》,审批通过后交纳基础热费。由我公司进行关阀等工作。
(三)受理截止时间
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18点止,逾期我公司不再受理报停业务。未按规定办理报停手续的用户,视为正常用热,收取全额采暖费。
(四)关于恢复用热
报停用户在供热期不得擅自恢复用热,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报停户如需恢复用热,用户需到所属物业公司补交剩余采暖费,交费后携带交费凭证到我公司填写《复供审批表》,审核通过后,报停用户持《复供审批表》告知所属物业公司安排开阀供热;物业公司未见有我公司批示的《复供审批表》,不得私自为报停用户恢复供热,否则将承担连带责任。太钢等公司直管小区报停户需恢复用热的,直接到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它
1、报停业务一年一办理,上年度报停户本年度继续报停的,仍需在受理截止日前办理报停手续;上年度采暖期已办理报停但本年度需正常用热的用户,需于2023年11月1日前交纳当季采暖费并告知所属物业开阀、检查,确保用热;
2、停热期间,报停用户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室内防寒保温工作,以免冻坏室内设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停热造成的一切后果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热期间,我公司将对报停用户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窃热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以下用户报停申请不予受理:(1)用户未安装分户控制阀或位于管道井的入户管道及其供热设施不能与供热系统有效断开的;(2)可能危害或影响公共设施安全及其他用户供热质量的;(3)新入网用户首年供热的;(4)房产证上的一部分面积报停的;(5)未交清历年采暖费的用户;(6)无特殊原因恶意报停的;(7)报停用户未按规定交纳基础热费的(全额采暖费的30%);(8)未按要求填写《停止供热协议书》或填写后未通过审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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