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2021-2022年度采暖期供热收费事宜通知
导语 供热时间从2021年10月25日到2022年4月10日,采暖期5.5个月;按物价部门规定价格收取,住宅收费标准为:按使用面积3.6元/月·㎡(按热电联产3.6元/月·㎡);公建和商用收费标准为:按建筑面积4.8元/月·㎡。房屋单层层高超过3米的,按规定收取层高热费。
朔州市再生能源热力有限公司
关于2021—2022年度采暖期供热收费事宜的通知
尊敬的热用户:
为了保证热用户今冬按时交费供暖,我公司从9月1日起开始正式收费。为了做好收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热时间
从2021年10月25日到2022年4月10日
采暖期5.5个月
二、收费办法
1.收费价格
(1)按物价部门规定价格收取,住宅收费标准为:按使用面积3.6元/月·㎡(按热电联产3.6元/月·㎡);
(2)公建和商用收费标准为:按建筑面积4.8元/月·㎡。房屋单层层高超过3米的,按规定收取层高热费。
2.收费地点
(1)银行代收:朔州市中行、朔州市建行(手机银行、网银)、山西银行、农业银行(手机银行、网银)、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2)自设收费点:蒙银村镇银行(市政府西)、蒙银村镇银行(振华东街海天海斜对面)、收费大厅(朔州市再生能源热力公司办公楼下)、滨河湾收费大厅(滨河湾小区底商)、市政务大厅、城区政务大厅;
(3)用户卡号咨询点:山西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振华支行、市分行营业部、祥泰支行、开发南路分行、开发区支行、神头二电厂支行、南垣街支行、建设路支行)。
3.交费方式
所有用户必须凭用户交费卡号到银行交费,具体交费办法如下:
(1)朔州市中行各营业点、山西银行:用户持银行卡或现金到银行柜台直接交费,或通过自助查询机、网银交费。为方便用户交费,请用户尽量使用中行卡(含社保卡)到中行自助查询机上交费(24小时营业);
(2)朔州市建设银行:只开通网银和手机银行交费,不支持柜台和自助交费;
(3)邮政储蓄银行:用户持银行卡、现金到银行柜台提供用户卡号信息直接交费,也可以通过微信生活缴费进行网上交费;
(4)自设收费点交费:用户到我公司收费点直接进行交费后,领取交费收据(粉色收据)并加盖我单位收费专用章或我公司开具的电子发票;
(5)其他交费方式:使用电汇、支票、网银交费和单元控制用户交费及特殊情况查询的请到我公司经营部办理相关手续。需要发票的用户可凭交费凭据到我公司经营部、收费大厅换取正式发票。
4.收费账户
收款单位:朔州市再生能源热力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朔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46712393559
三、注意事项
1、我公司从9月1日起陆续对供热管网进行打压、注水,请各小区物业和用户提前做好小区内及各自采暖系统的检查、维修工作,防止设施漏水。发现漏水,及时通知所在小区物业或拨打供热服务电话。如因用户采暖设施漏水造成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责任(如注水时间调整,另行通过媒体通知);
2、今年不用热的用户,请于9月1日前到我公司经营部办理报停(不具备分户条件的不能报停),不在规定时间报停,发生的一切责任用户自负。报停后,用户自行做好采暖设施关停和防冻措施,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3、用热户必须在2021年10月25日前一次性交清采暖费。交费后,我公司将安排24-48小时内开通暖气,用户家中留人,防止采暖设施漏水。推迟交费,不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供暖,开阀时间另行预约。如暖气未有开通,请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为确保用户供热温度达标,严禁用户私接乱改采暖设施,排放采暖水,一经发现给予停暖处理;
5、用户偷开暖气或破坏锁闭阀,按偷热对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停止供热;
我公司全体员工衷心感谢广大用户对供热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满意的服务!
单位地址:朔城区南垣街怡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朔州企业总部基地(厚德园小区对面)
乘车路线:市区乘坐22路、9路、6路
供热服务电话:2169999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热】可获太原市供热缴费入口、供暖通知、收费标准及供热时间、投诉报修/报停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