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府区电动自行车警邮服务网点
导语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依法悬挂号牌上路行驶,有效提升电动自行车的上牌率和骑乘人员的头盔佩戴率,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市邮政分公司召开联席座谈会,针对过渡期内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过渡期临时号牌等事宜进行了磋商和部署。
备案登记车辆使用过渡期号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止。
对已购买但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可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车辆购买 发 票、合格证丢失或损毁的,可到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开具无盗抢证明,凭此办理登记),向上述登记服务网点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悬挂过渡期号牌,但必须是“一车一牌一证”,严禁交替互换使用。
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后,使用期间车辆驾驶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同时应当遵守非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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