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分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和办理流程?

导语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或村、乡证明)等。

  分户需要满足的条件和办理流程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或村、乡证明);

  (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太原落户网上办理入口、了解办理指南(就业/住所/学历/大学生/人才落户),还有户口迁出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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