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保举报奖励标准

导语 利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等行为可以进行举报。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将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的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

  利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医保刷卡记账服务的;

  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举报奖励的标准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奖励标准是举报事项查实金额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奖励;

  二级奖励标准是举报事项查实金额的3%,不足300元的按300元奖励;

  三级奖励标准是举报事项查实金额的1%,不足200元的按2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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