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毕业生如何落户?

导语 太原毕业生如何落户?落户条件是有哪些?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小编做了以下整理,一起来看下吧。

  办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公通字[1998]56号)和《太原市公安局户证办理规定(试行)》

  申请条件:本市生源或毕业后又国家统一派遣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申请材料:1、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3、录用单位公函(本市生源未落实工作单位无《报到证》的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不分配的证明)。

  本市生源毕业生到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由户籍内勤直接受理,审核相关材料后办理上户手续;家庭住址发生变更的,由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再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本市以外生源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包括省、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到录用单位(包括省、市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派出所由户籍内勤直接受理,审核相关材料后办理上户手续,录用单位有集体户的落户集体户上,单位没有集体户的可将户口落至单位所在地派出所专门设立的社区集体户上。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期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办理单位:公安户籍派出所

  联系电话:0351-657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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