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太原拿到居住证后可以直接落户吗?
导语 外地人在太原拿到居住证后可以直接落户吗?落户需提供哪些材料?跟随小编来看看!
外地人在太原拿到居住证后可以直接落户吗?
不可以,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在太原市六城区居住,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合法稳定职业证明: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的;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费的证明。
4.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依法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住房协议、房管部门办理的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居住证》;或居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证明和《居住证》。
5.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提供的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
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迁入原因填写“迁入城镇落户”,持此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由户籍内勤受理,经户籍民警调查后出具调查报告,所长审核签字,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报市公安局批准后,凭《户口准迁证》落户。申请材料中的各种证件的原件由受理民警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确认,原件退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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