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持续更新)

导语 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得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适龄儿童少年或监护人符合下列两类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晋中市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

  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营造基础教育良好生态,根据国家和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精神要求,现就我市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范围

  具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属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2024年秋季入学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应同时满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或往年经入学所在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缓学的儿童;2024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应是小学毕业生。学校招生范围为学校所在县(区、市),任何学校不得跨县(区、市)招生。

  二、实行网上报名

  自愿申请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须通过“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选择1所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不允许任何学校另行组织招生报名或通过预约、信息登记等各种方式提前进行预报名。凡未经网上报名和未经平台录取的学生,视为无效招生,不予注册(转续)学籍。

  三、招生录取办法

  网上报名后,县(区、市)、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儿童少年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当一所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其招生计划数时,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儿童少年按规则一次性全部录取。当一所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初中预录分本校直升、随机预录两个批次进行,小学预录分随机录取一个批次进行。在民办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从一年级起具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初中先对审核并通过“本校直升”的学生进行预录,如果报名“本校直升”的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全部预录,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进行电脑随机摇号预录;如果“本校直升”预录完毕还有剩余计划数,且“随机摇号”报名并审核通过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数,全部预录,如果“随机摇号”报名并审核通过人数大于剩余招生计划数,则从报名并审核通过“随机摇号”的学生中采取“电脑随机摇号”预录。小学对审核并通过“随机摇号”的学生进行预录,如果“随机摇号”的报名人数少于剩余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预录,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进行电脑随机摇号预录。

  四、时间流程

  1.2024年7月5日,在“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发布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

  2.7月10日8:00—7月15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从晋中教育网登陆),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资料电子影印件。报名时间截止,系统关闭。

  3.7月20日之前。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报名开始后,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工作于7月20日18:00完成。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4.7月27日进行网上预录。网上预录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参加。

  5.7月28日—30日学校报到。经网上预录的学生,在网上自行打印加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由家长或监护人到招生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3日内未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民办学校将录取学生花名报送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

  6.7月31日二次报名补录。学校招生计划出现空额的,7月31日组织二次报名,家长继续登录“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资料电子影印件。审核工作于7月31日18:00完成。8月1日,组织二次补录,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其补招计划数时,全部预录,当超过报名人数时,随机摇号产生预录名单。8月2日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将已报到的学生花名表报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

  7.8月28日均衡编班。2024年8月28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参加学校属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活动,对所有已录取学生进行编班。编班结束后,任何民办学校不得以分层走班教学等为由,变相设置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

  8.9月1日—9月30日,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学生学籍注册和接续工作。

  五、操作提示

  1.家长或监护人需用常用手机号码在报名时间段登录网络平台报名注册,平台报名先后顺序与学生摇号随机录取产生的顺序号无关。

  2.家长或监护人需认真阅读招生报名手册,了解招生录取流程,随时接收和阅读招生过程中的相关通知。若家长填写手机号码不准确,不能及时接收相关通知造成贻误的,责任自负。

  3.家长或监护人需认真填报本人和学生基本信息,所填信息以及上传关键影印证件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若因填写错误、上传影印证件不清晰,平台审核不能通过,影响录取的,责任自负;若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等不诚信行为被核实,直接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

  4.家长或监护人将报名所需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必须保存,然后点击报名上传。

  5.已经通过电脑摇号预录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因此产生的空缺名额,将二次报名递补。

  6.随机摇号未录取的学生和未到预录学校报到的学生,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县(区、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为其安排学位。

  7.凡已被民办学校预录的学生,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再为其保留原划片学区的学位。

  六、招生咨询、投诉电话

  晋中市教育局:0354-3806625 3806627

  榆次区教育局:0354-3806722

  太谷区教育局:0354-6223550

  祁 县教育局:0354-5227032 5227022

  平遥县教育局:0354-3581508 5868138

  介休市教育局:0354-7282255 7281214

  灵石县教育局:0354-7618609

  晋中市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1.哪些儿童少年可以参加晋中市公民办小学、初中招生报名?

  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和《山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晋中市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明确,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符合下列就读条件的均可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1)具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属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2)2024年秋季入学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应同时满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或往年经入学所在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缓学的儿童。2024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应是小学毕业生。

  2.《晋中市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对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是怎么明确的?

  答:对于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晋中市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属地县(区、市)范围内招生。

  3.小学入学和小升初报名怎么进行,学校可以提前组织招生报名或登记吗?

  答: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采用统一的网上报名方式,民办小学、初中入学全部通过“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报名,不允许任何学校另行组织招生报名或通过预约、信息登记等各种方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4.如果报民办学校可以报几所?

  答:《晋中市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可自主选择1所学校报名。

  5.报了民办学校,接下来民办学校如何进行录取?

  答:网上报名后,县(区、市)、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儿童少年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当一所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其招生计划数时,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儿童少年按规则一次性全部录取。当一所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6.招生不足的民办学校可以补招吗?补招怎么报名和录取?

  答:招生不足的民办学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组织进行二次报名,补招面向符合就读条件尚未被属地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其招生计划数时,全部预录,当超过报名人数时,随机摇号产生预录名单。

  7.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录取的少年儿童在公办学校录取时会有影响吗?还可以到公办上学吗?

  答:如果民办学校未录取报名的学生,由居住地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办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8.报名民办学校被预录取后能放弃吗?

  答:可以。按规定程序被所报民办学校预录,家长由于自身情况放弃到民办学校就读,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再为其保留原划片学区的学位;由居住地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办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到公办学校入学。建议家长在给子女选报民办学校时,应在充分了解学校办学、收费等情况后,慎重作出选择。

  9.什么是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这类学校如何招生,关于“本校直升”应如何理解?

  答: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分别是指统筹整合小学和初中九年教学内容、统筹整合小学和初中、高中十二年教学内容,实施一体化教学的学校,家长如果有意愿让学生直升本校的初中,学生必须在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从一年级起具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在报名时,可选择本校直升,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其招生计划数时,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儿童少年全部录取;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家长需要在报名时候上传学生毕业证,如果学生注册学籍时间不符合要求,直接取消预录资格。

  10.民办学校幼儿园部或同一投资主体举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能直升其小学部吗?别人许诺可以幼儿园直升小学可信吗?

  答:民办学校的幼儿园部或民办学校同一投资主体举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不能直升其小学部,其适龄儿童与其他幼儿园适龄儿童一样进行入学报名。幼儿园没有直升小学的政策。

  11.民办学校如何招生,可以组织笔试或面试吗?

  答:不能。《晋中市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纠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提前招生,组织或变相组织面向幼儿园大班幼儿、小学毕业生及家长的招生宣传活动,违规发布虚假广告、以高额物质奖励争抢生源等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民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制度。

  12.“本校直升”“随机摇号”两个批次录取顺序是什么样的?

  答: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初中预录分本校直升、随机预录两个批次进行,小学预录分随机录取一个批次进行。初中先对审核并通过“本校直升”的学生进行预录,如果报名“本校直升”的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全部预录,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进行电脑随机摇号预录;如果“本校直升”预录完毕还有剩余计划数,且“随机摇号”报名并审核通过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数,全部预录,如果“随机摇号”报名并审核通过人数大于剩余招生计划数,则从报名并审核通过“随机摇号”的学生中采取“电脑随机摇号”预录。小学对审核并通过“随机摇号”的学生进行预录,如果“随机摇号”的报名人数少于剩余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预录,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进行电脑随机摇号预录。

  13.听说个别民办学校已通过生源摸底、招生咨询、预约等方式提前锁定了部分生源。如果已被民办学校承诺录取,可信吗?

  答:上述做法不允许且也不可能做到,承诺录取更不可信。根据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的政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一样不能筛选生源。今年,我市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全部在晋中市教育局统一的招生入学管理平台上进行,学校无法干预和筛选。根据招生规则,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学校对招生结果无法干预,请家长不要轻信。

  14.家长报名的时候,可以用别人的手机号注册报名吗?别人要替我报名可以吗?

  答:家长在注册报名的时候要用自己的手机号,并且要自己亲自操作,自己登陆,并且保持畅通,及时接收信息,接收信息不及时,延误了时间要自己承担责任。

  15.一些学校向家长承诺,学生的学习基础差异大,打算选一部分基础较好的学生组成重点班或实验班。这样可以吗?

  答: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晋中市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强调,晋中市教育局将组织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创新班等不同类型的班级,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和编班。招生结束后,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检查,对发现违法违规分班的学校,要限期纠正并按有关规定对学校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16.如果家长在报名时候,提交虚假信息或上传不清晰的影印照片,怎么办?

  答:如果家长在报名时候填写虚假信息,上传虚假证件,一律取消预录资格。如果上传不清晰的影印件,不能识别,直接取消预录资格,请家长慎重对待。

  17.有学校许诺,不论是否录取,都可以让我孩子就读,如果正常录取不了,可以把学籍放在其他学校或以后再建立学籍。这样可以吗?

  答: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而且将影响学生今后毕业升学。任何人通过不同渠道许诺学生保证入学,家长不要听信谣言,如果私自交钱或听信谣言,自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杜绝此类超计划招生、招收“借读生”等违规招生行为,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招生的组织和监管,各级纪检部门也将全过程参与,加强执纪监督、严肃执纪问责。包括: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学校招生计划、报名入学条件、公办学校学区范围、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招生咨询途径、招生结果、投诉渠道等招生入学工作信息,让社会监督招生工作。二是加强过程管理。民办小学、初中均使用统一的招生报名平台和学籍管理平台,严格按电脑派位录取名单登记学生学籍,确保学籍与招生结果严格一致。三是加大查处力度。2024年秋季学期,将组织对各校应到未到学生进行全面摸排,严防违规招收“借读生”;对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由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核减补助资金和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等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义务教育规范招生工作情况将纳入市对县(区、市)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学】可获取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口,招生政策(幼升小/小升初),报名指南,摇号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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