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合法稳定住所租房落户申请材料+办理地点

导语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

  申请材料

  (一)自购住宅房、宅基地上自建房以及公共租赁房迁入申报材料:

  1.迁入人员或其直系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房屋买卖网签合同、公租房租赁证等房屋权属证明;

  2.迁入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

  4.迁入人员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迁入人员不在同一户口时需要)

  (二)租赁房屋满6个月的,且该房屋地址无户口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为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办理户口迁移登记申报材料:

  1.房屋所有者的房屋权属证明;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所有者的书面同意落户说明;

  4.迁入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5.直系亲属关系证明(随迁人员不在同一户时需要);

  6.治安责任保证书。

  办理地点

  申请人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推荐阅读:

  太原市合法稳定就业落户办理

  太原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太原落户网上办理入口、了解办理指南(就业/住所/学历/大学生/人才落户),还有户口迁出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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