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春节可以放烟花爆竹吗?

导语 为进一步做好晋中市2023年烟花爆竹“五禁”工作,我市各县(区、市)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和顺县公安局关于持续开展烟花爆竹“五禁”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省政府烟花爆竹“五禁”规定,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确保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和顺县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单位,主动做好“五禁”工作,设置禁燃禁放标志。对不履行管理职责的,发生违反“五禁”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广大人民群众应自觉抵制购买、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主动向辖区派出所上交私存的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四、对违反“五禁”行为和在烟花爆竹“五禁”工作中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应主动向公安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110

  和顺县公安局

  2023年1月11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可获取山西/太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了解罚款规定及举报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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