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更新中)

导语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对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缴存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临市住公管委〔2020〕1号)相关规定,现对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如下:

  一、参照临汾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临汾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918元/人,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3754元,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5700.96元,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850.48元。

  二、参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月,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950元,月缴存额下限调整为195元,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存额下限均为97.5元。

  三、参照临汾市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180元/人,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4180元,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1003.2元;下限调整为1950元,月缴存额下限调整为468元。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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