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合法稳定就业落户办理
导语 在太原市合法稳定就业,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即可在申请人就业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申请条件
在太原市有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就业地申请迁入常住户口。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33号)、《山西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晋公通字〔2023〕96号
申请材料
(1)申请人与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国家公务员或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落户提供录用审批表;干部、工人调动落户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动(任命)材料);
(3)申请直系亲属随迁的,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迁入人员不在同一户口时需要);
(4)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申请人落户单位已设集体户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落户介绍信或接收单位公函和集体户扉页。
办理基本流程及时限
(一)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就业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省内户口居民办理合法稳定就业迁入户口业务的,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省外户口居民办理合法稳定就业迁入户口业务的,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公安网上发出《准予迁入证明》或开具纸质《准予迁入证明》。
(二)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太原落户网上办理入口、了解办理指南(就业/住所/学历/大学生/人才落户),还有户口迁出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