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直系亲属投靠落户办理材料是什么

导语 在太原市有常住户口并有居住条件的居民,与其共同生活属外地户口的配偶、未婚(或离异、丧偶)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申请条件

  1.父母子女相互投靠、夫妻投靠、依法收养的子女投靠养父母。

  2.按照保障现役军人地位和权益的要求,已注销户口现役军人可按照注销前户口状况申请办理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申请材料

  (一)夫妻投靠迁入户口申报材料:

  1.被投靠人或其直系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房屋买卖网签合同、公租房租赁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等房屋使用证明;

  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3.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4.结婚证。

  (二)父母子女相互投靠迁入户口申报材料:

  1.被投靠人或其直系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房屋买卖网签合同、公租房租赁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等房屋使用证明;

  2.父母子女的居民身份证;

  3.父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4.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三)依法收养的子女投靠养父母迁入户口申报材料:

  1.被投靠人或其直系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房屋买卖网签合同、公租房租赁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等房屋使用证明;

  2.《收养登记证》;

  3.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4.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太原落户网上办理入口、了解办理指南(就业/住所/学历/大学生/人才落户),还有户口迁出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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