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尧都区2020年煤改气补贴办法

导语 本次补贴范围为尧都区冬季采用天然气壁挂炉取暖的用户,享受缴费补贴时间: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煤改气”用户2020年11月1日开始第一次缴纳天然气费用时,一次性缴费500元,天然气公司直接向用户燃气账户储值800元等。

  尧都区2020年“煤改气”用户用气补贴办法

  (一)补贴范围

  本次补贴范围为尧都区冬季采用天然气壁挂炉取暖的用户,以下简称“煤改气”用户。

  (二)享受缴费补贴时间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三)补贴标准

  “煤改气”用户2020年11月1日开始第一次缴纳天然气费用时,一次性缴费500元,天然气公司直接向用户燃气账户储值800元;用户第二次缴纳天然气费用时一次性缴费500元,天然气公司向用户燃气账户储值900元;用户第三次缴纳天然气费用时一次性缴费1000元,天然气公司向用户燃气账户储值1600元;用户第四次缴纳天然气费用时一次性缴费1000元,天然气公司向用户燃气账户储值1200元。

  各“煤改气”用户必须到营业厅现场缴费方能享受补贴。第一次缴费时,卡内余额大于300元的用户,不能享受补贴。卡内余额小于等于300 元的用户可以享受补贴。“煤改气”用户可以按照补贴档次分别缴费享受补贴,也可以按照补贴档次顺序合并缴费,合并缴费后,享受补贴金额同时累加。

  (四)补贴方式

  由区财政通过天然气公司以等值气量方式补贴给“煤改气”用户。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于11月1日前将本辖区“煤改气”用户的明细报辖区天然气公司,公司根据名单进行核对,确保补贴无误。

  2、各燃气公司需要在2020年11月1日前对所有符合补贴条件的用户进行抄表,记录表中数据。在取暖季完成后,2021年3月31日前,再对所有符合补贴条件的用户进行抄表,记录表中数据。

  3、采暖季结束后,将对实际用气量进行核查,卡内余额超过300元的用户,根据实际用气量,按缴费档次扣回用气补贴,卡内余额低于300元的用户,按照缴费档次享受补贴。

  4、各家天然气公司要将补贴政策内容向用户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用户使用天然气采暖,提高燃气使用率。同时,组织营业厅收费员进行培训,将补贴政策学好吃透,做好缴费群众的政策解释工作。

  5、各相关单位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补贴政策贯彻落实好,严禁虚报瞒报,套取补贴资金,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具体补贴政策以政府文件为准

  来源:临汾燃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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