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0日起太原天然气价格将稍作调整

导语 此次调整幅度较小,对于居民生活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2018年5月25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自6月10日起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价格机制。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测算,由于各省门站价格调整幅度不一,因此相应各地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幅度也不一样。

  ★此次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

  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安排。

  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自2019年6月10日起允许上浮。

  (2)剩余价差一年后适时理顺

  目前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较大的,此次最大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立方米0.35元,剩余价差一年后适时理顺。

  门站价格理顺后,门站环节不再区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鉴于天然气增值税税率由11%降低至10%,统一按10%税率安排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

  (3)消费淡季适当下浮

  供需双方充分利用弹性价格机制,形成灵敏反映供求变化的季节性差价体系,消费旺季可在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适当上浮,消费淡季适当下浮,引导用户旺季少用气、淡季多用气,促进削峰填谷。

  (4)鼓励公开透明交易

  鼓励企业通过上海、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平台进行公开透明交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发现真实市场价格。

  (5)各地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

  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后,各地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和当地财政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6)对低收入群体等给予适当补贴

  居民用气价格理顺后,对城乡低收入群体和北方地区农村“煤改气”家庭等给予适当补贴。补贴工作由地方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中央财政利用大气污染防治等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力度。

  问: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会对居民生活产生什么影响?

  答: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如果地方相应调整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会对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但同步实施了精准补贴等措施,影响也较小。

  由于各省门站价格调整幅度不一,因此相应各地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幅度也不一样。对城镇居民家庭,每户每月基本生活用气20立方米左右,按最大调价幅度每立方米0.35元测算,每月增支7元左右;并且对城镇低收入群体,通过采取发放补助、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措施后,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北方地区农村“煤改气”家庭,给予补贴后负担基本不增加。

  问:居民用气价格理顺后,国家将采取什么措施保障基本民生?

  答:此次在制定理顺居民用气价格的方案时,将对低收入群体和北方地区农村“煤改气”家庭等实施精准补贴。

  居民用气价格理顺后,要求各地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做好低收入群体等生活保障工作,可采取发放补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措施,确保低收入群体和北方地区农村“煤改气”家庭等生活水平不因理顺居民用气价格而降低。中央财政也将利用大气污染防治等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力度。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