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和优待证办理流程

导语 建档立卡是申领《优待证》的前提,未完成建档立卡,无法申领《优待证》。申请人完成建档立卡后,按照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部署,提出申请。

  (一)建档立卡。申请人向所属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退役军人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申请人如实、详细填写表格并签字确认,携带相关材料,交至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系统采集上报相关信息,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完成建档立卡。

  (二)《优待证》申请。申请人完成建档立卡后,按照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部署,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告知相关内容,包括:《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申请资料、申请类别、申请条件、合作银行范围等;工作人员登录系统,核对申请人基本信息,填写申请信息,并检查相关材料;打印《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请表》及《优待证关联银行借记卡信息确认书》,请申请人确认后签字;申请受理过程完成。

  (三)《优待证》制发。申请受理完成后,由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县、市、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逐级审核备案;合作银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制作《优待证》;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在收到《优待证》后,通过主动送达、集体颁发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发放,并做好登记。

  推荐阅读: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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