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退伍军人优待证换证要交原证吗?

导语 为规范山西省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请、审核、制发、使用和服务管理工作,制定了山西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需要,持证人在申请更换优待证时,须交回原持有的优待证。

  拓展:山西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三十二条 退役军人建档立卡、申领优待证时,应当但不限于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证书;

  5.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

  6.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第三十三条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申领优待证时,应当但不限于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5.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

  6.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优待证】可获取太原区县优待证申请指南,了解申请条件/材料/流程/咨询电话及常见问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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