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美术馆展览申请(条件+材料)
导语 大同市美术馆占地77亩,建筑面积32238.5平方米,地面建筑高度36米,由世界著名的英国福斯特建筑事务所及中国建筑设计院设计,理念新颖、功能齐全。
展览申请
申请资格:长期从事艺术创作、策展、研究或公共项目,具备较高的艺术水准与社会影响力的国内外团体机构或个人,均可提出申请。同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尊重中国国情,符合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符合本馆的学术定位与办馆方向。
(一)展览拟办时间应该距离提出办展申请的时间6个月以上。展览的拟办展期不能低于30天(含布撤展时间)。
(二)开放办展展厅:主展厅、1号、2号、3号、4-5号、6号展厅、三角侧厅,其他功能服务区域:夹层大屏幕平台(可以用作开幕式使用),多功能厅、贵宾室,展厅布局参考平面图(附件3)和大同市美术馆展厅概况一览表(附件4)。请您根据展览的规模科学计算和选取,我们会在后期提出合理建议。
(三)提出展览申请时,您需要填写《大同市美术馆申办展览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展览方案(含展览主题、种类、目的等)
2.提供拟展出作品纸质及电子图录(包括作品名称、类别、材质、创作年代、尺幅(高×宽)、作者姓名等信息)
3.参展艺术家简历及艺术家个人照片
4.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单位名称及相关单位确认公函。
5.艺术机构主办艺术家个展或联展的,需提交艺术家本人签字的《委托展览授权书》。
6.非政府美术馆、博物馆系统举办的近现代(含国外)艺术展,每件作品需提交省(市)级以上鉴定机构开具的书面鉴定文件。
7.对涉外展览,应首先向市级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通过后,再向我们提交所有审核材料。
8.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dtsmsgczb@163.com
通讯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太和路508号大同市美术馆
邮 编:03700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