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阳曲县小学招生入学指南(持续更新)

导语 太原市幼升小、小升初可以通过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我的太原”APP、“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阳曲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省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阳曲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按照市教育局“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推进我县小学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全覆盖,凡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县教体局、联校(县直学校)要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认真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精准摸排所有适龄儿童流向,及时掌握学生学籍状态,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报县教体局备案。县教体局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认真落实我省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部署,持续推进“互联网+招生”模式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依托“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推进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四)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民办小学招生纳入县教体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小学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项工作,成立阳曲县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组。

  组长:荣素青

  副组长:薛宇卿 刘俊林 康理锋 张建军 王戊中

  成员:冯利勇 路志敏 魏晋军 郭元珍 刘志刚

  胡俊青 董素珍 薛改荣及县直小学校长、乡(镇)联校长和各民办小学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104室。

  县直小学、各联校、民办小学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登记时间

  2024年7月8日8:00—7月12日18:00。

  四、登记对象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五、需准备材料

  (一)本户籍适龄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县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2.《房屋所有(产)权证》;

  3.《出生医学证明》。

  (二)非本县户籍人口子女

  1.非本县户籍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

  2.非本县户籍人员持有的本市满一年的《居住证》(2023年4月30日前办理);

  3.非本县户籍人员有效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4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3年4月30日前办理);

  4.非本县户籍人口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六、登记方式

  2024年全县小学入学全部实行网上登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实名注册小学入学登记账号后,即可进行入学登记。

  (一)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APP登录入口:“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二)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小学”。

  七、有关情况说明

  (一)凡今年小学入学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县户籍人口子女,无论选择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小学入学登记须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填报信息,注册手机会在后期收到审核、录取等通知。未进行小学网上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县教体局根据空缺学位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二)适龄儿童个人的关键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户籍、住址等要真实有效。系统将对已登记适龄儿童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比对。

  (三)选择公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县教体局根据政策分配学位。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民办小学网上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空余计划不再进行补招;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选报民办小学的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四)信息提交后,注册人可在小学入学登记期间随时修改相关信息,但入学登记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进行修改。

  (五)有入学需求的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无需进行网上登记,家长可直接向县教体局咨询相关政策。

  (六)小学入学登记结束后,通过网上审核,志愿选择公办学校的,学校将适时向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注册人发送入学通知;志愿选择民办学校的,先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需现场审核资料的,不必到学校排号,注册人将收到发出的预约审核通知,请家长携带有关材料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七)各民办小学应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2024年太原市民办小学学位确认表》报送属地教体局审核。

  (八)在全县小学入学网上登记工作期间,县教体局安排所属小学招生人员,在学校做好接待咨询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因特殊情况,无法自行进行入学登记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附近小学,请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入学登记。对生源较少的偏远农村小学,乡镇联校安排专人帮助操作困难的家长进行入学登记。

  (九)县教体局、联校、学校要充分树立服务意识,对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努力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需现场审核材料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

  (十)小学入学登记期间,网上登记时间先后与能否入学无关,家长可以错时错峰进行入学登记。每位新生入学只能申请登记一次,重复申请无效。在入学登记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计入其监护人不良诚信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八、招生办法

  (一)县直小学

  1.学区划片、招生对象、报名要求

  第一学区:东起小屯庄村(含小屯庄村),西至阳曲宾馆沿南坡街到黄寨桥,北至首邑北路两侧,南至北同蒲铁路(含中社村)。凡属第一学区的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入城东路小学。

  第二学区:东起阳曲宾馆(含阳曲宾馆)沿南坡街至黄寨桥,北起黄寨桥沿首邑北路两侧至交通局十字路口,西至首邑南路以东,南至北塔地公交站。凡属第二学区的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入新阳街小学。

  第三学区:北起黄寨村(含黄寨村),南至锦绣大街,西至阳曲公园,东至首邑南路(含青龙新村、龙城首府)。凡属第三学区的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入阳兴小学。

  2.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

  2024年7月18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须持“三证”(见五(一))原件和复印件按学区划片到对口学校报名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如本人按照房产信息参加入学分配的,还需提供2024年上半年所缴水暖电气收据的原件、复印件。

  3.非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

  非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报名入学。

  (1)非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其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县城有房屋产权证的,按县城居民对待,实行划片入学。(租房合同或协议不能作为县城居民户的固定住所认定依据)。报名时间和入学资格审查及提供资料同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一致。

  (2)乡镇适龄儿童,若本村有学校原则上在本村学校入学。如确需在县城小学就读,需出具务工单位证明,待县城小学有空缺学位时统筹考虑,不得择校。

  (3)符合条件的非县城户籍人口子女和原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子女,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上述(2)、(3)两种情况适龄儿童,可提前准备好申请及“四证”(见五(二))于2024年7月25日--26日到县教体局104室报名,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4)县直各小学不得私自接收参加民办学校招生退回的儿童,这部分儿童不再参加县直小学划片入学和摇号分配,由县教体局直接安排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不得择校。

  (二)乡镇小学

  以乡镇联校为主体,原则上所辖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到就近的小学入学。报名时间及条件参照县直小学相关规定同步进行。

  (三)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招生入学工作

  1.县教体局要将保障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切实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证明资料,优化时限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巩固并稳步提升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不得将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集中在个别学校、单独编班。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县教体局将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2.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应当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县教体局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

  3.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4.为了更好落实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缓解多孩子女接送困难,我县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核、公平公正、稳妥推进”的原则,在公办小学继续试行“长幼随学”政策,减轻多孩家庭孩子求学和家长接送的负担。7月18日—19日,申请“长幼随学”家长到大孩所在学校开具学生学籍信息卡,学校校长签字盖章。7月22日—23日,家长需带户口簿、二孩出生证、学籍卡原件复印件到教体局104室,进行资格审核。符合“长幼随学”条件的,由教体局及时分配到校。

  (四)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小学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登录“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空余计划不再进行补招;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不得委托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7月20日: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县教体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7月21日—7月22日:民办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7月23日—7月24日:县教体局审核民办小学录取结果。

  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县教体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如确需在我县公办小学就读的,由县教体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九、工作要求

  (一)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县教体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对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省市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优化政策措施、规范招生行为、强化信息公开、优化招生入学流程、保障特殊群体等重点任务,全面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规范学籍管理县教体局和学校要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要求,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和监控,及时做好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发生,切实营造规范有序的良好教育生态。

  (三)严肃招生入学纪律。县教体局及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十项严禁”规定和省、市招生工作纪律以及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要求,严格落实《太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4〕3号)。县教体局要加大对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监管力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充分发挥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作用,派驻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要加强对派驻民办学校招生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报县教体局备案,严禁学校虚假宣传。

  加强宣传引导。县教体局要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相关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范围、入学条件、咨询方式等,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要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对轻信他人、许诺入学、违规超计划、无计划招生以及未经招生部门正规途径擅自招生的典型案例和严重后果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发现有各种违规招生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县教体局及学校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切实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阳曲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5日

  2024年阳曲县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7月5日:出台公布《阳曲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7月8日8:00—7月12日18:00:全县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

  三、7月15日—7月31日:县教局和学校进行审核、录取工作。

  (一)7月15日—7月16日:县教体局对报名属地内民办小学无法通过系统审核确认报名资格的适龄儿童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二)7月18日—7月19日:全县公办小学现场入学资格审查。

  (三)7月20日:民办小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县教体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四)7月21日—7月22日:民办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五)7月22日—7月23日:县教体局审核公办小学“长幼随学”新生入学资格。

  (六)7月23日—7月24日:县教体局审核民办小学录取结果。

  (七)7月25日—7月26日:拟报县城公办小学符合条件的非县城户籍人口子女到县教体局进行登记并接受资格审查。

  (八)7月26日—7月31日:县教体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审核各公办小学录取情况。

  四、8月5日:全县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8月26日:开展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阳曲入学】可获阳曲县中小学(幼升小/小升初)招生网上报名入口+流程,了解时间安排,所需材料,学区划分,摇号及录取结果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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