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晋源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倡议书

导语 春节和元宵节期间是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为加强我区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晋源区应急管理局就烟花爆竹安全向广大人民群众做出提示:

  太原市晋源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温馨提示

  春节和元宵节期间是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为加强我区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晋源区应急管理局就烟花爆竹安全向广大人民群众做出提示:

   一、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经营、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二、山西省人民政府2020年8月17日发布《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禁止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可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交通局、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举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可获取山西/太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了解罚款规定及举报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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