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年10月24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实施晋城市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期间货车通行措施,详见正文。
关于晋城市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期间货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货车通行管理,优化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晋城市政府《通告》(晋市政通告[2018]3号)要求,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实施晋城市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期间货车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中型货车禁行要求
(一)禁行区域:晋城市主城区东至金凤路(含),南至白水街(含),西至西环路(含),北至北环街(含)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禁行时间:以上区域、路段全天禁止通行。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208国道重中型货车分流措施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泽州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南义城高速口、水城中队设立分流点,将重中型货车分流引导至二广高速通行。
三、四轴(含)以下重中型城市物流配送货车通行路段及时间
(一)通行路段:西环路、北环街、白水街、金凤路构成的环形道路。
(二)通行时间:每日22:00至次日6:00允许通行。
四、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过境重中型货车绕行路线
(一)高平市、泽州县北部地区去往河南方向的货车,绕行二广高速。
(二)高平市去往阳城方向的货车,绕行二广高速、环城高速、晋阳高速。
(三)陵川县去往阳城方向的货车,绕行G342线、二广高速、晋阳高速。
五、有关事项
(一)对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农副产品、物流配送、建筑工程、油品配送、餐饮经营、市容环卫等关系民生的重中型货车可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城市道路通行证后,方可在禁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外部货车需临时进入禁行区域的,可就近到辖区交管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证。
(二)请广大货车车主及驾驶人积极配合,合理选择绕行路线。违反禁行规定以及未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的货车,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注:城市物流配送货车是指在城市市区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
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晋城公安交管将通过官方微信、微博等媒体向社会及时公布货车绕行路线。
特此通告
晋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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