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建成区车辆通行证通告
导语 从2021年5月19日起,每日晚23时至次日凌晨5时,凡轻、微型货车及从事城市物流货物配送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和煤炭运输车辆),允许在县建成区范围内正常通行。
平定县公安局通告
为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和城市绿色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按照《山西公安交管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5月19日起,每日晚23时至次日凌晨5时,凡轻、微型货车及从事城市物流货物配送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和煤炭运输车辆),允许在县建成区范围内正常通行。新能源轻型厢式及封闭式配送货车除高峰时段外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特此通告
平定县公安局
2021年5月19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限行】获取太原限行最新信息(包括限行时间/限行区域/限行规则/每日限行尾号/其他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