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古交市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级水价为2.30元/立方米,第二级水价为3.45元/立方米,第三级水价为6.90元/立方米。
关于调整古交市城市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古发改价字〔2022〕21号
古交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市供水事业健康发展,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山西省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晋发改商品发〔2021〕353号)、《山西省发改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水价机制的意见》(晋发改商品发〔2019〕174号)等相关政策要求,经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程序,并报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我市城市自来水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城市自来水价格
(一)居民生活用水
1、阶梯式计量水价。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阶梯水价分为三级,比价关系为1:1.5:3。(每户按3人计算)以年度作为计费周期,年度内可以跨月结转计算。居民用户以实际人数计算,对居民人数超过3人的,住户可持户口本、凭社区居委会证明,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营业大厅办理水量核增手续。
第一级水价由2.20元/立方米调整为2.30元/立方米,用水量为:一级水量每月每户用水量9立方米及以下;
第二级水价由3.30元/立方米调整为3.45元/立方米,每月每户用水量9立方米以上至13.5立方米;
第三级水价由6.60元/立方米调整为6.90元/立方米,每月每户用水13.5立方米以上。
2、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由2.20元/立方米调整为2.40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用水价格
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3.50元/立方米调整为4.00元/立方米。
(三)特种行业用水价格
特行用水价格由18.00元/立方米调整为20.00元/立方米。
二、优惠政策
对我市低保家庭用户给予优惠,自来水价格不做调整,仍按1.70元/立方米收取,按实用水量给予水价补贴,超出第一阶梯部分,价格不再优惠。
三、加强企业经营管理
供水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在不断提升供水能力、供水质量和优化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加大供水管网、居民户表改造力度,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用水服务。
四、执行时间
从2023年1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
古交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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