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春节可以放烟花爆竹吗?

导语 为进一步做好晋中市2023年烟花爆竹“五禁”工作,我市各县(区、市)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祁县公安局关于持续开展烟花爆竹“五禁”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祁县2023年烟花爆竹“五禁”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晋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通告如下:

  一、在祁县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二、对违反“五禁”的行为和在烟花爆竹“五禁”工作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小区业委会等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五禁”工作,设置禁燃禁放标志。对不履行管理职责的,发生违反“五禁”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有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向辖区派出所上缴存留或已购买的烟花爆竹。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五禁”的行为,均有权劝阻、举报。

  举报电话:110

  祁县公安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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