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低保救助标准如何确定?低保资金如何发放?
导语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救助标准如何确定?
A:最低生活保障金可以按照审核确认的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实际差额计算;也可以根据申请家庭困难程度和人员情况,采取分档方式计算。
低保资金如何发放?
A:低保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的账户。
拓展:
申请人家庭及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低保待遇:
(一)家庭中拥有机动车辆(不包括农用三轮车、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的;
(二)城市家庭中拥有住房两套(含)以上的(人均面积低于廉租住房规定面积的除外)或拥有门面房的;
(三)近两年内家庭住宅进行高档装修的;
(四)农村家庭中拥有其他商品房(除宅基地住房、统一规划的农民新村住房外)的;
(五)子女自费出国留学或在私立学校就读;
(六)参与开办企业的;
(七)为获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资格,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财产,提供虚假证明或故意放弃、转移生活权益和财产的;
(八)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接受推荐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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