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太原市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申请条件

导语 太原市作为全国第一批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城市,今年计划在六城区开展试点,建设3000余张家庭养老床位。开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

  2021年太原市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所需申报工作:

  申请条件:具有太原市户籍且在六城区居家常住、60周岁(含60岁以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经济困难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

  (一)依据统计部门公布的相关数据,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收入组、中间偏下组人员;

  (二)城市低保老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老人;

  (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城市职工困难家庭老人;

  (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

  (五)未领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金的老年人;

  (六)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残疾城市老年人;

  (七)2021年度被确定为临时救助对象的老年人;

  (八)优抚对象中的经济困难老年人。

  符合申请条件的老人,请尽快向居住地所在社区申请,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相应困难类别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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