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导语 平遥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襄垣乡郝洞村集体土地,面积1.3127公顷,东临道路,南临宇峰纸厂,西临郝洞村地,北临郝洞村地。
平遥县襄垣乡郝洞村:
为保障平遥县经济发展,平遥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襄垣乡郝洞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面积1.3127公顷,东临道路,南临宇峰纸厂,西临郝洞村地,北临郝洞村地。
二、征收土地现状:
该宗地地类为农用地(水浇地)0.9989公顷、未利用地0.3138公顷,属襄垣乡郝洞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使用情况涉及农户11户,面积9.42亩,村集体机动地5.56亩;无地上附着物;无青苗。
三、征收土地目的:
政府拟建设工业项目。
四、补偿标准:
按照《平遥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平政发﹝2020﹞86号)文件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平遥县II区,区片地价为49059元/亩,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
五、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
六、补偿费支付对象:
襄垣乡郝洞村民委员会。七、社会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执行,经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此次征地涉及保障人数3人,预存款总额24.8115万元,已存入财政局预存款专户。
八、公告方式:
在襄垣乡、郝洞村范围内张贴发布,并通过征地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等予以公开。
九、公告时间:
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25日止(不少于30天)。
十、发布公告5日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到襄垣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办理补偿登记(联系电话:0354-5840157)。
十一、异议反馈:公告期满前,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向襄垣乡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听证要求。
平遥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