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身份证及户政办理新举措
导语 近年来,公安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移民出入境管理、治安户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领域持续发力,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企政策举措,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
一、拓宽身份证业务办理渠道
1、网上办
5年内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本省户籍人口,可在“山西公安”实名注册后网上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业务。
2、就近办
异地就业、就学、居住的,可在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业务,申请人只需提供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本省户籍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居住的,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后,可向受理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3、快速办
为中高考考生开辟考生身份证业务受理、户籍证明出具“绿色通道”。对外出务工、就业、就学等不方便到派出所领取身份证的群众,开通身份证邮寄业务。
4、代理办
疫情期间,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无法回国人员,可委托国内近亲属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手续。
二、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
1、“跨省通办”
山西、陕西、宁夏3省户籍人员可申请在3省间办理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5个事项“跨省通办”。申请人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不再需要申请人在迁出地、迁入地分别办理纸质《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
2、“全省通办”
开通户籍信息证明开具、出生登记、死亡注销、身份证首次申领四项业务“全省通办”。本省户籍人口可在我市乃至全省任一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上述业务。
3、“一站式办理”
在本省行政区划范围内实行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我省户口居民可以直接在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本省范围内户口迁移业务,包括家庭户口和集体户口之间的迁移。居民持《居民户口簿》和相关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符合准入地条件的即可办理,不再需要开具《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可获取网办入口、进度查询入口、了解身份证首次/换发/补办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