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夜班的职工有没有高温津贴?
导语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上夜班的职工有没有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的发放不以白班或夜班为界限。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均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因此,如果上夜班,工作场所的温度没有降到33℃以下,劳动者就应该拿到高温津贴。
“一半时间在室内工作”是否可发一半高温津贴?
如果职工的工作岗位,在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被设定为高温岗位的,就应全额发放高温津贴, 而不能只发“一半高温津贴”;如果职工的工作岗位,在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未被设定为高温岗位,但是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支付一定数额的高温津贴的,按企业的规章制度执行。
当然企业设定的应支付高温津贴的岗位应当合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半露天”工作的职工,只要其岗位职责表明,必要时需露天作业的,职工支付高温津贴的请求往往也会得到支持。 比如,有的保安尽管大部分时间在室内工作,但是根据工作守则规定,每天有一个小时必须到室外巡逻的,法院也可能支持其高温津贴的请求。
至于日常坐办公室的职工经常外出开会或办事,尽管路上也会遭遇高温侵袭,但毕竟不是在露天工作,是否应支付高温津贴,一般可按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