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阳泉矿区初中入学办法

导语 小学毕业生按对口直升中学和统筹分配办法全部升入初中。直升资格:学籍在校的具有矿区户籍(迁户时间 2021年5月31日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初中入学办法

  小学毕业生按对口直升中学和统筹分配办法全部升入初中。

  (一)2021 年小升初对口直升学校

  1.洪城河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阳泉市第十一中学。

  2.马家坪小学、平潭街小学、桃南路小学、西河小学毕业 生对口直升阳泉市第十二中学。

  3.黄石板小学、红岭湾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阳泉市第十三 中学。

  4.东四尺小学、小南坑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阳泉市第十四 中学。

   5.沙台小学、南楼小学、赛鱼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阳泉市 第十五中学,三所小学的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毕业 生对口直升到阳泉市第十八中学。

  6.段家背小学、刘家垴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阳泉市第十六 中学。

  7.桥头小学、大井小学、小河滩小学毕业生(贵石沟户籍) 对口直升阳泉市矿区复兴实验中学。

  8.阳泉市第十八中学小学部毕业生直升初中部。

  9.阳泉市矿区丰华双语学校学区内毕业生统筹分配。

  (二)直升条件

  1.直升资格:学籍在校的具有矿区户籍(迁户时间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因迁居(房户一致)、回原籍等跨区域就读的学生,以 及不具备直升资格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提交申请,参照招生 办法的相关要求,由教育局统一分配。跨县(区)就读的小升 初学生须在 7 月 15 日前持有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 局报名;由毕业学校学籍员打印学生学籍信息表(一式两份) ——毕业学校所在县(区)签字盖章——接收县(区)签字盖 章,双方备案后,由接收县(区)教育局安排就学,逾期不履 行以上手续的不予办理跨县区就读。

  3.各小学审核证件,登记备案,教育局复核后统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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