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内异地常驻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导语 山西省内异地常驻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怎么报销,详情请看正文!
省内异地常驻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1、《医疗手册》、《门诊慢性病手册》、《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
2、《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审批表》一式三份(填写用药治疗情况、医生签字、医院盖章)《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一式一份
3、正规有效的门诊发票、(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
4、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就诊医院的定点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
5、异地居住的暂住证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在异地工作的须出具单位的长期派驻证明。
6、患者本人名字开户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张(太原市各大银行均可)
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进行异地医疗费用实地核查,核查无误后转结算科审核费用
首办责任窗口:
55、56、57、58号窗口
责任科室:医管科
备注:
1、发票金额与费用明细金额必须一致。
报销所用相关表格可进入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城乡医保】获取太原城乡居民医保最新政策、缴费入口及方式、参保指南,医保报销指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