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港澳通行证旅游签注办理指南
导语 太原港澳通行证旅游签注办理条件、办理材料、流程、收费标、办理地点准详见正文。
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喜欢外出旅游放松,其中香港、澳门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接下来,小编帮大家整理了太原办理旅游签港澳通行证流程、材料、时间等信息。
办理条件
1、个人首次赴香港或澳门旅游。
2、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
3、除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外,其他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
4、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文旅部门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5、个人旅游: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温馨提示: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办理材料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3.内地居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须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4.团队旅游:参加“琴澳旅游团”的,需出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文旅部门出具的参团材料;参加其他赴港澳旅游团的,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5.个人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网上提前预约申请 ,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自助办理:
点击申请签注并阅读须知→按照提示方向插入通行证→点击确认本人申请→进行人脸验证→选择您要办理的签注类型→点击确认→输入您的联系方式→选择扫码缴费→等待签注制作完成后取回您的证件
另:如果有快递需求,到快递窗口办理快递。
办理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服务大厅(太原市政务中心受理点)
详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长兴南街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B区
咨询电话:0351-12367
工作时间:9:00-12:00 13:30-17:00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太原市小店区政务中心受理点)
详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75号
咨询电话:0351-7179897
工作时间:9:00-12:00 13:00-17:00
》》》办理地点及电话汇总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省内居民申请港澳通行证,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省外居民申请港澳通行证,在20日内签发。符合加急办理港澳通行证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办理费用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60元。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签注规定
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对经批准实施多次“个人游”试点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规定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通】可获取太原港澳通行证预约入口、进度查询入口、首次办/换证/补办/签注办理指南、办理地址及电话、自助机及常见问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