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规定实施封闭管理,面向符合配售条件的人群配售的保障性住房。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锦绣长风项目选房见正文。
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锦绣长风项目选房流程
根据《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配售及封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我市相关规定,太原市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保障房公司)现就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锦绣长风项目选房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知阶段
(2025年9月6日—9月7日)
即日起,每个面积组房源数内选房顺序号的申购家庭(即:80平方米组的前199号;100平方米组的前410号;120平方米组的前818号)需通过官方微信服务号中的“选房登记”自行获取“锦绣长风”项目选房时间、选房序号等相关选房信息。
如因弃选产生了剩余房源,将依次递补,请递补顺序号靠前的申购家庭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本服务号。
二、选房阶段
(2025年9月8日—9月11日)
(一)选房活动举办时间与地点
01.活动时间
2025年9月8日至9月11日上午8时30分开始,下午13时30分开始。
02.活动地点
太原市迎泽区青年路5号山西国际会议中心(太原湖滨国际大酒店)3层湖滨会堂。
03.区域设置
活动现场设置有签到区、等候区、选房区、认购区四大区域。
(二)现场签到与核验
01.到场时间
获得选房资格的家庭须按通知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活动现场,自觉有序地在签到区进行签到与身份核验。
请申购家庭务必携带齐全所有申购材料。
02.身份信息核验
签到区设有申购家庭资料审核处,工作人员将对申购家庭主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件(含原件及复印件)进行严格核验,申请家庭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参与后续选房环节。如申购家庭身份信息未能通过核验,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相关责任由申购家庭自行承担。
如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选房事宜,须提交主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由主申请人亲笔签署并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含原件及复印件)和受托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中须注明受托人基本信息及选房授权等具体委托事项。
03.选房资料领取
申购家庭身份资料核验通过后,须领取专用透明档案袋及臂贴标识。其中档案袋内含主申请人信息、选房序号、选房确认书;臂贴标识则是作为申请家庭进入等候区及选房区的身份识别凭证。
申购家庭须凭上述材料进入等候区,按序等候选房。
(三)等候区准备
01.按序就位等候
核验通过的申购家庭进入等候区后,须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依照选房顺序号在指定区域就座,等候选房。
02.实时查看选房信息
等候区内设置有电子屏幕,将实时显示当前选房进度及剩余房源信息。申购家庭须密切关注实时选房信息,提前了解可选房源情况,妥善做好选房准备。
(四)唱号与应答
01.唱号流程与应答要求
现场所有申购家庭的选房顺序将严格按照此前公证摇号产生的选房顺序进行,每个申购家庭对应一个顺序号。
现场工作人员将依次进行唱号,一个顺序号将连续呼叫三次,同时电子屏幕将同步显示当前唱号信息。
请申购家庭密切关注现场叫号信息并及时应答。
02.未到场的处理方式
选房时,工作人员唱号三次未到场的,自动排到所在场次的末位;选房家庭号段所在场次选房活动全部结束后,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五)入场选房
申购家庭完成唱号应答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选房区,每个选房家庭限两名成员入场。
01.房源信息展示
选房区内设置有房源展示板,该展示板清晰展示所有可选房源信息,包括楼栋号、单元号、房号、户型面积、销售价格、当前状态(可选/已选)等。
02.选房规则
每个选房家庭需根据自身实际需求,从当前展示的可选房源中选定唯一房源。每个选房家庭的选房决策时长限定为180秒,该决策时长由公证人员现场计时(经公证人员确认后开始计时和结束计时),如选房家庭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签署《选房确认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场选房资格。
(六)确认选房结果
01.选房确认程序
每个选房家庭选定房号后,必须当场、清晰、明确地向工作人员告知所选房源的唯一房号(具体到楼栋、单元、房号),并当场签署《选房确认书》。签署后的《选房确认书》将作为该选房家庭的最终确认结果。
02.房源状态锁定
每当选房家庭签署《选房确认书》后,工作人员在系统中将该确认书对应的房源状态标记为“已选定”并进行功能锁定,同时在选房展示板上做相应显著标记,以免出现后续重复选择。
(七)签约与订金支付程序
01.签约与订金支付
选房家庭签署《选房确认书》后,须在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下,签署《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并同时交纳购房订金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订金支付可采用银行借记卡刷卡或现金支付两种方式。选择银行借记卡刷卡支付的,请提前核实单日限额。
每个选房家庭的签约与支付订金环节总时长限定为180秒,进入认购区后开始计时。
若选房家庭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认购协议书》的签署及订金支付,视为该选房家庭自动放弃所选房源及本次选房资格。需在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及工作人员引导下签署《放弃选房声明》后从指定通道离场。
02.凭证领取
选房家庭按时完成《认购协议书》签署及订金支付后,由主申请人现场领取已签署的认购协议文件和订金收讫回执。
(八)有序离场
完成签约与订金支付的家庭或者未选中房屋的家庭,应在工作人员指引下从指定出口即刻离场,不得在选房区及等候区内逗留或与他人交谈,以免影响选房工作秩序及后续家庭选房流程。
(九)弃选、弃购及违约处理
01.弃选情形的认定
如申购家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弃选:
1选房活动当日未按规定到场参加选房活动的;
2进入选房区后未在规定时间(180秒)决策时限内选定房源的;
3已签署《选房确认书》但未依程序完成签署《认购协议书》及交纳订金的;
4已签署《认购协议书》并交纳订金,但在公示开始前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并放弃购房的。
上述所列弃选行为不视为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所涉房源将退回至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库,释放给后续家庭依序选购。
02.弃购情形的认定
如选房家庭出现下述情形的,则视为弃购:
全部选房结果公示期满后,选房家庭未在约定时限内与市保障房公司签署《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含未完成合同签署及交易),则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订金退还。
03.弃购处罚
依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申请人在首次选房后弃购的,两年内不予受理其保障性住房购房申请;申请人两次选房后弃购的,五年内不予受理其保障性住房购房申请。
04.订金退还规则
已交纳订金的申购家庭,若在订金支付后发生弃选或弃购情形的,均可申请订金退还。但对于发生弃购情形的申购家庭,在办理订金退还的同时,仍将按照《实施细则》中有关弃购情形的条款进行处理。
三、重要提示
请每个申购家庭务必仔细阅读本流程,提前准备选房所需文件资料及相关证照原件,依照通知按时参加选房活动。鉴于选房人员众多且现场决策时间有限,请务必提前了解房源情况,妥善做好选房准备。
四、流程执行主体
本选房流程细则制定与现场组织实施由太原市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上述选房流程如有调整,均以现场实际安排为准。
附件:
太原市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9月6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保障房】可获取太原配售型保障房摇号名单汇总、取得资格家庭名单、了解时间安排(意向登记/摇号/选房)、申请入口+流程图解、线上线下申请受理渠道、申购条件及流程、申购方式、配售管理、保障房项目整体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