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太原清徐县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赁补贴标准为16元/(人·月·平方米),补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赁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限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本县县城居民未婚单身、因丧偶或离异而单身,未满35周岁的(1-2级重度残疾、重大疾病患者除外)。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私家轿车、经营性机动车等资产转移给他人不满3年的。
3.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中拥有私有房产,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房产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至申请之日不满3年的。其中原有房产为住房的,计算原住房面积,人均建筑面积符合申请条件的除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框回复【公租房】可获取太原公租房申请指南,了解条件/材料/流程/,摇号信息、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常见问答及政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