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缴存职工购买已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申报的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直付购房款。
如何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
答:缴存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直接划转至购买住房所属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款。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购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畅通渠道,提供服务。
》》》太原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实施细则
公积金账户余额如何直接抵扣房贷?
答:缴存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后,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申请办理按月冲还贷、提前还本、提前结清业务,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偿还贷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太原公积金网办入口、多种提取办理指南、业务网点查询以及常见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