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区公租房申报条件(一类+二类+三类)
导语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一类:
(一)市区居民户口;
(二)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9300元(含)以下;
(三)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类:
(一)市区城市规划区(东至108国道,南至南外环-108国道,西至公路西环,北至北路西环)内居民户口;
(二)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30600元(含)以下;
(三)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三类:
(一)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只需认定在市区城市规划区内无私有住房,即可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其他条件在房源供应不足时,可作为顺序轮候的依据;
(二)新就业人员指学校毕业或部队复退不满5年,且具有市区城市规划区内居民户口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新就业的提供工作单位录用证明,企业单位新就业的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上述人员均需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三)外来务工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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