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港澳通行证签注可以他人代办吗?
导语 往来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即国家移民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问:港澳通行证签注可以他人代办吗?
答:可以,
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组织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的,以及在港澳就业期间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可由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逗留签注。劳务经营公司须事先将公司印章、负责人签名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有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问:“全国通办”实施后,户籍所在地为非开放赴台湾个人游的大陆居民,可以去开放个人游城市申请办理赴台个人游签注吗?
答:如您户籍地为非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城市,您只能异地申请办理赴台团队旅游签注。此外,如您取得了所在开放个人游城市的居住证或符合其他办理赴台个人游条件,则可以在当地申请办理赴台个人旅游签注。例如:您户籍地为非开放赴台湾个人游城市,但您持有太原市居住证,那么您可以在太原市申办赴台个人游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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