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港澳通行证签注办理流程

导语 往来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即国家移民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1)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组织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的,以及在港澳就业期间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可由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逗留签注。劳务经营公司须事先将公司印章、负责人签名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有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通】可获取太原港澳通行证预约入口、进度查询入口、首次办/换证/补办/签注办理指南、办理地址及电话、自助机及常见问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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